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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发布(新规)

日期: 2022-06-20 17:36:34

私募基金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所称声誉风险是指因私募基金公司、工作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投资者及社会舆论对私募基金公司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其品牌价值,不利于其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声誉事件是指引发私募基金公司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重大声誉事件是指造成私募基金公司重大损失、私募基金行业声誉损害、市场大幅波动、引发系统性风险或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声誉事件。
 
私募基金公司应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声誉风险,妥善处置声誉事件,减少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和对行业造成的负面影响。

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公司应培育全体工作人员声誉风险意识,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主动维护、巩固和提升公司声誉。
 
中国证券投资私募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私募基金行业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私募基金公司应配合协会推进开展声誉风险管理的行业协作,建立行业整体联动机制,加强各方沟通,共同提升行业声誉风险管理水平。
 
私募基金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私募基金公司的声誉风险管理应覆盖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和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审慎性原则。私募基金公司应审慎评估、判断、分析声誉风险,妥善处置声誉事件。
 
(三)及时有效原则。私募基金公司应主动识别、报告以及防范声誉风险,建立及时高效的声誉事件处置机制,及时修复公司受损声誉。
 
(四)匹配性原则。私募基金公司应进行多层次、差异化的声誉风险管理,与自身规模、经营状况、风险状况及系统重要性相匹配,并结合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变化适时调整。
 
(五)前瞻性原则。私募基金公司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声誉风险管理理念,定期对声誉风险管理情况及潜在风险进行排查、判断,提升声誉风险预见性。
 
如果在注册私募基金公司以及办理私募基金备案上有遇到任何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我们帮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