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全球最大的
私募股权市场,截至2021年第1季度,美国共有1,449家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United State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报送PF表格,这些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股权资产规模达4.82万亿美元[1](折合人民币约30.58万亿元)。经过上百年的发展,美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信息透明化程度相对较高,具有以下特征:
(一)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
通过明确信息披露的主体和对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频次增强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准确性。SEC规定了基金管理人需要向投资人公开信息的范围,并要求定期向监管进行信息披露。机构有限合伙人协会(Institutional Limited Partners Association,简称ILPA)陆续发布了《机构有限合伙人协会(ILPA)原则》以及标准报告模板,涉及缴款、费用、收益分成等诸多关键环节。两者分别从监管和LP报告的角度,制定了以基金管理人作为信息披露核心主体的信息披露标准。
(二)完善的信息披露执行制度
通过市场信用机制或法律机制保证信息披露制度有效执行,同时监管机构和市场对信息披露的过程与结果进行监督反馈,不断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及时性。法律层面明确规定,如果基金管理人向SEC提交的数据申请或报告存在任何重大事实的虚假陈述或遗漏,该行为属于非法行为。SEC还成立了专门的合规检查办公室,用技术手段对信息披露的各类数据进行核验监控,并以此为基础选择基金管理人进行突击现场检查。在过去的几年间,其现场检查的基金管理人覆盖范围从2014年的10%提升到2018年的17%[2](2019年覆盖范围为15%)。在市场机制层面,成熟的LP群体已经将信息披露作为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核心考量指标,KKR、黑石等头部机构纷纷采用ILPA规则标准,带动全行业从维护机构声誉的角度重视信息披露。市场化的第三方数据技术服务机构的成熟也使得信息披露的成本不断降低。
(三)有效的市场博弈机制
私募股权基金信息透明化使得所披露的信息可以真实传导到市场的运作中,市场主体依靠高质量的信息进行商业判断,实现市场优胜劣汰的正向循环。首先,信息透明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法律、信息披露标准和市场机制共同发力,大大提高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有力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行政机关的监管检查则降低了基金管理人侵害投资人利益的可能。长期来看,信息透明有利于优化投资者结构、引入长期资金和多元化资本。其次,信息透明规范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行为。利用技术手段对数据予以分析、监控,利用多种检查手段对基金管理人检查,丰富监管机构的监管信息与手段,有效防范相关风险。同时多监管部门间信息数据的共享,进一步防止风险在整体金融系统内的传递。最后,信息透明有助于市场生态的构建,提升市场的流动性与有效性。数据信息在监管、投资人以及市场第三方服务机构中不断沉淀,为基金募资打下坚实基础,并为基金份额转让等复杂交易创造条件,提升一级市场的流动性和资金使用效率。
美国私募股权行业信息透明化的三个特征与其信息透明化的主要历程相互呼应,从行业协会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到监管机构搭建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再到市场各方合力建设顺畅的信息披露作用通道,信息透明化是逐步递进推广至整个行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