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7-09 17:28:48
在企业开展境外直接投资(ODI)的进程中,完成ODI备案仅是开端,后续的年度境外投资存量登记同样关键。这一登记工作对于企业维持境外投资的合规性、保障自身权益以及满足监管要求都有着不可或缺的意义。
从时间节点来看,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是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进行存量权益登记的时段。申报主体包含境外投资企业的境内股东(涵盖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若多个境内机构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只需一家境内机构报送即可。
在操作途径上,境内投资主体有自行申报和委托申报两种选择。自行申报时,需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数据申报”-“存量权益”-“ODI存量权益登记”,选择对应年份,点击“查询”按钮,选中未申报记录,点击“新建/修改”按钮,完成“境外投资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和“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的信息填报,最后点击“保存”。倘若企业以往年度未申报,需先选择对应年度补申报。委托申报则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报送,境内居民个人的特殊目的公司数据需委托银行代为报送。若境外投资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委托银行报送数据,需向银行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境内个人签章)的《**年度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
在操作要点方面,即使企业尚未出资或未发生业务,只要办理了ODI登记,就必须办理ODI存量权益登记。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境内投资主体共同投资一家境外投资企业时,原则上由持股比例最大的境内投资主体作为存量权益登记责任股东;若持股比例相同,则由相关境内投资主体约定其中一个境内投资主体作为存量权益登记责任股东。企业必须保证报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登记的数据应按照第一层境外投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相关会计科目填写。
年度境外投资存量登记操作较为复杂,若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难题,可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舒心企服专注于境外投资备案服务,在ODI备案及年度境外投资存量登记等方面经验丰富,熟悉其中的流程与要点,能够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服务,助力企业顺利完成相关操作,开启境外投资的成功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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