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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号文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日期: 2023-01-31 17:33:00

境内个人居民在通过搭建红筹架构办理37号文登记实现境外投资是目前唯一的途径,但是37号文登记之后不是一成不变的,旦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公司还需要办理37号文的变更登记。
 
第一种情况,当境内居民直接持股的特殊目的公司(一般为BVI公司)的股权结构、名称、经营期限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需要进行37号文的变更登记。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只有当境外第一层权益主体 BVI公司发生变化时,才需要更新37号文登记。而作为第二层的权益主体 开曼公司,即使它的信息发生变动也无需做变更登记。
 
37号文

所以基于上述的情况,当公司存在多个符合境内居民身份的创始人时,通常建议每个创始人都单独设立一个BVI 公司。这样当公司的其中一位创始人的持股发生变动时,其他创始人可以无需办理37号文的变更登记,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种情况,当BVI公司将它持有的第二层开曼公司的股权出售变现后,决定分配给境内股东。此时境内股东如若需要将收益调回境内使用时,也需要进行37号文的变更登记。
 
境外投资过程中除了涉及到37号文登记之外还有可能涉及其他登记备案,如ODI备案,设立股权激励还需要进行69号文关联申报等。总之要让资金合规出境及合规回流都需要了解相关的政策规定。关于37号文登记的详情就介绍到这,还想了解更多关于37号文登记或者其他备案登记的情况可以直接在线咨询舒心企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