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事前备案和事后备案的区别就是一个无瑕疵一个有瑕疵,
境外投资事前备案是正常的流程,在成立境外公司或者并购境外公司股份之前办理的一般通过之后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如果先拥有境外公司以及股份的话,在后期上市以及返程投资上可能会有小瑕疵,下面就来详细的了解。
按规定,正规的流程是:一定要先到商务部、发改委以及外管局做好境外投资备案,也就是ODI备案,然后再注册境外公司,如果是境外公司早已注册下来了,再去补做的ODI备案,那相对应的境外公司在合规层面是有可能存有瑕疵的,如果境外公司成立时间过长,如果不委托舒心企服办理的话,可能还会办理不通过。如果成立时间小于半年可能瑕疵也会较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事后备案后期融资上市的影响:
如果是后期要想融资上市的企业,不建议那样操作方法,境外投资备案证书上面是有核准发证日期的,境外公司注册证明书上也是有日期的,一核查就能察觉注册流程是颠倒过来的,这个不合规的瑕疵点是会始终存有的,融资上市针对合规性的要求很高,后期大概率是会被质疑的。如果只是单纯的境外投资贸易,例如做跨境电商公司,投资境外公司做贸易往来等,就不用担心这点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舒心企服多年的实操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经验,境外投资备案是没有事后补办这个说法的,所有的审批部门都是要求企业直接办理新的境外投资备案,同样也没有变更投资项目的操作和增加投资的操作。
如果遇到需要事后备案的情况,建议委托专业的公司代办理,例如舒心企服,有多年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经验,不管任何情形都能办理,如果公司先在境外成立公司不超过半年的话,可能连瑕疵都不会有,具体可以直接在线咨询我们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