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ODI备案需要到商务部、发改委以及外汇管理局申请,那么
ODI备案退出需要走哪些程序也显而易见,就是到商务部、发改委以及外汇管理局申请退出。
ODI备案退出程序:
1、商务部
企业境外投资经备案或核准后,原《证书》载明的境外投资任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按照本章程序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企业终止已备案或核准的境外投资,应当在依投资目的地法律办理注销等手续后•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报告出具注销确认函。终止是指原经备案或核准的境外企业不再存续或企业不再拥有原经备案或核准的境外企业的股权等任何权益。
2、发改委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已核准、备案的项目,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主体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出具该项11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机关提出变更申请:(一)投资主体增加或减少;(二)投资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三)主要内容和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四)中方投资额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原核准、备案金额的20%,或中方投资额变化1亿美元及以上;(五)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的其他情形。核准机关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核准的书面决定。备案机关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备案的书面决定。
境外投资管理实施办法: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的程序、时限、效力、延期、撤销、变更等按照11号令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重点问题解答:境内企业A收购境外企业股权,已取得发展改革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现拟将获得的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企业B,是否需要按照11号令第三十四条履行项H变更手续?
答:如果境内企业A收购股权的项目未完成,需要按照11号令第三十四条履行变更手续。如果该项目已完成,则境内企业A不需要再履行项目变更手续。
3、外汇管理局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第10条:境内机构持有的境外企业股权因转股、破产、解散、清算、经首期满等原因注销的,境内机构应在取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之日起60天内,凭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注销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第18条:境内机构因所设境外企业减资、转股、清算等所得资本项下外汇收入,通过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办理入账,或经外汇局批准留存境外。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及入账经所在地外汇局按照相关规定核准,账户内资金的结汇,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向外汇指定银
行申请办理。
第19条:境内机构将其境外直接投资的企业股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其他境内机构的,相关资金应在境内以人民币支付 股权出让方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的变更或注销手续,股权受让方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受让股权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
续。
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附件: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变更登记境内机构因转股、减资等原因不再持有境外企业股权的,需按照本操作指引办理。境外企业因减资、转股等需要汇回资金的,在注册地银行办理变更登记后,直接到银行办理后续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开立、汇回资金入账等手续。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ODI备案退出需要走的程序相对的繁琐,建议企业委托专业的公司代办理,例如舒心企服,专业帮助企业办理ODI备案以及注销退出ODI备案。详情可以直接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