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境外投资很多时候都不知道如何办理,要怎么办理以及
odi备案办理要求是什么都不清楚。随着国家支持企业“走出去”以及“一带一路”的开展,南京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也都开始加入了境外投资的队伍。下面就给首次办理odi备案的南京企业详细讲解一下。
南京企业境外投资办理odi备案须知:
一、 境外投资备案流程
1、 提交备案申请;
2、 准备纸质材料;
3、 在线打印备案申请表与纸质材料一并送交至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待审;
4、 地方审核通过后,由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递交省级部门审核,并打印出证;
5、 企业领取证书。
按照近期境外投资的监管要求,新备案项目在商务部门办理备案同时,需要在发改委同步办理项目备案。商务部门证书内容与发改委项目批文内容需一致,方可通过银行办理资金汇出业务。
二、在线提交备案申请注意事项
在我市依法设立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均须在平台提交备案资料;
在线填报时需注意:
(1)经营范围。指的是境外投资项目最主要开展的核心业务,无需与国内主体工商注册营业范围一一对应;
(2)行业属性。需和所填境外项目经营范围对应。对于境外项目不涉及主营产品生产,只负责产品销售的,一律按照批发或零售业填写;
(3)项目简况。该部分内容需简单描述三部分内容:国内主体基本情况;海外项目简介;投资计划和预期回报;
(4)项目意义。对于批发零售业项目及相关行业,务必填写拟带动出口预计(单位:万美元);
(5)备案金额。表示该项目可以用到的资金汇出配额,是项目预计未来1-2年内的全部费用,不仅包括注册资金,也包括可能会产生的相关运营管理费用。
三、纸质备案材料准清单及注意事项
系统申报同时,企业需按照“5+2”要求递交纸质申请材料(不再需要单独提供审计报告):
1、“2”表示《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商务部系统填报后打印);
2、“5”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新设公司,提供境外公司设立章程(无中文原件的须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公章;未设立企业可由国内主体自行拟定相关章程,并加盖国内主体签章),境外企业已设立企业或合资新设企业需提供境外注册法律文书材料;并购项目,须提供境外并购标的方的并购协议等材料(外文件须附上关键页翻译);
(2)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境内出资企业的出资决议,需要相关决定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具体要求,根据企业架构及性质,视投资主体公司章程约定的法律效应而定;
(3)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并购类提供尽职调查,须第三方出具(法律事务所或咨询公司等);非并购类提供可研报告,内容尽量详尽,金额较大的须第三方提供。无固定格式,重点说明项目真实性、投资合理性、风险可控性及回报可期性。投资资金来源说明需单独出具(银行贷款须附上银行项目授信;自有资金购汇须附上近期银行水单;自有外汇须附上外汇账户资产证明);
(4)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在线填报时下载填写(须签字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如无特殊情况,人员应和出资决议一致);
(5)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还需在线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四、项目规模相关说明
上述纸质材料请装订成册,并与在线申请同步提交。备案审核将依据在线填报内容审核备案。
1亿美金以下项目,一式1份,地市级审核;
1-3亿美金项目,一式2份,地市级审核后报省级审核;
3亿美金以上项目,一式3份,逐级转报国家级审核。
注:近期申报流程变化较大,省厅也在研究申报操作指南,故时间周期无法把握,请各企业在工作安排上留足提前量。
五、项目备案后企业义务
1、报到义务。企业在取得境外投资备案证书,并完成相关境外企业设立或交割后,应当要求其投资的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持报道登记表及证书,及时前往当地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报到回执请妥善留存,作为资金申请及项目合法性等重要依据。
2、统计义务。企业在完成项目备案后,须在商务部备案系统“统计业务”模块中完成投资统计月报及年报。首次进入需完善国内主体信息并完成新备案项目基本信息录入。资金实际汇出当月填报月报信息(资金汇出情况);次年6月按照通知要求填报上一年度年报信息(包括境内外企业财务数据及投资情况)。
六、相关常见问题解答:
Q1、政策执行情况是否有变化?
A1:2018年3月,国家商务部、发改委等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取消阶段性限制条件,明确境内企业法人主体,除五大禁止类别外,对地产、酒店、娱乐、体育俱乐部、影城等限制类投资,以及无实体平台投资(境外发债除外)等情形不予备案及核准。原对于境内投资经营状况等约束性条件取消。
Q2: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开展境外投资如何办理?
A2:以占比大的为主体办理。比例相等,可协商后由一方办理。
Q3:已备案项目变更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A3:按照江苏省商务厅相关规定,已备案项目变更分普通变更和真实性变更两类,除提供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及内容外,需要分别附上相关材料:
1、普通变更:境内主体或项目更名等不影响备案项目真实性的内容变更。要求提供《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系统提交申请并打印生产)、营业执照复印件(新旧执照复印件、变更通知);
2、真实性变更:如增(减)资、投资主体变更:《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真实性承诺书原件、变更后的境外企业章程、原证书等。
Q4:超过2年的投资备案证书是否有效?
A4:企业自领取《证书》之日起2年内,未在境外开展投资的,《证书》自动失效。如需再开展境外投资,应当在线办理延期申请。关于有效期说明如下:1)证书不超过2年,继续有效;2)证书超过2年,未出过汇的,失效;3)证书超过2年,但出过汇的,最后一笔距今2年内的,继续有效;4)证书超过2年。失效项目需延期或注销重新办理,并按照新的要求提交2+5纸质材料!
Q5:已备案项目再投资须办理哪些手续?
A5:企业投资的境外企业开展境外再投资,企业应当在网上填写《境外中资企业再投资报告表》。1式2份!。具体流程参见再投资备案说明。
Q6:已备案项目如何注销:
A6:企业终止境外投资,应当在依投资目的地法律办理注销等手续后,在在“境外投资管理系统”中选择“终止”选项并生成《企业境外投资终止报告表》,由主管部门出具注销确认函。原证书收回,1式2份!具体流程参见注销流程。
Q7:境外企业名称是否可以任意?
A7:企业对其投资设立的境外企业冠名应当符合境内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批准的企业,其境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等字样。
Q8:已有商务部系统电子钥匙的是否继续有效?
A8:已办理CA证书的继续有效(后续仍可登陆需要使用CA电子证书)。
可以看出办理odi备案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如果南京企业办理odi备案的过程中出现办理不通过或者不给予办理的情况,建议直接委托专业的公司代办理,例如舒心企服,详情可以在线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