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
办理境外直接投资汇出业务之前,需要先办理ODI境外投资备案登记才能申请,而如果是以个人的名义办理外汇业务,需要办理37文登记。备案登记办理完成之后,下面就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办理境外直接投资汇出业务以及需要哪些审核材料。
办理境外直接投资汇出业务:
1、拟在境外投资企业的投资主体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由外汇局对其资金来源进行审查;
2、投资主体向商务部或其授权的部门申请批准设立境外企业;
3、经商务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投资主体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及资金购汇或汇出核准;
4、投资主体持外汇局外汇资金汇出核准件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资金汇出。
办理境外直接投资汇出业务的审核材料:
1、《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金来源证明、资金使用计划和企业有关权力机构关于境外投资相关决议等真实性证明材料。
4、书面申请,并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5、境外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等非独立核算机构的批准/备案文件或注册证明文件。
6、境外购买办公用房合同或协议。
7、业务登记凭证。
8、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打印的境外投资前期费用额度控制信息表。
9、资金来源证明、资金使用计划和企业有关权力机构关于境外投资的相关决议以及合同等真实性证明材料。
企业如果对于办理境外直接投资汇出业务以及所需要的审批材料无法办理或者无法准备齐全的话,建议委托专业的公司帮您办理,例如我们舒心企服,还能帮您把前期的ODI境外投资备案也办理了,省时省力又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