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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I登记之后需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的程序

日期: 2022-05-07 17:09:31

中资企业在投资所在国办理完毕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30日内,其负责人应持《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并持企业相关资料向驻当地使领馆经商处报到登记。
 
在境外工商部门注册完毕之后,企业应当要求其投资的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持《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复印件、在境外投资最终目的地工商部门注册文件复印件等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企业或人员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及时更新备案信息。经商处室收到后,填写《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的回执联并盖章,由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在商务部业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扫描回执上传,即完成报到登记手续。

ODI登记
 
注:《企业境外投资/机构证书》颁发日期为2019年7月1日前的企业完成报到登记后由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将回执联自行扫描存档后原件交回商务局保存。
 
境外投资备案批文的有效期:
 
商务部门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自发证之日起,两年内汇出投资款,则证书永久有效;如两年内未汇出投资款,证书则失效,需要办理证书注销手续。
 
发改部门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核准通知书》,自发证之日起,两年有效期,到期后失效,无需办理注销手续。
 
外管部门的《外汇业务登记凭证》,永久有效。
 
以上就是办理ODI登记之后需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的程序,做完这些程序之后,境外投资(ODI)备案才算是真正的登记完毕,企业就可以真正的实行境外投资活动,提高企业在海外的知名度和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