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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37号文外汇(补)登记的材料

日期: 2022-04-29 17:19:33

很多人都知道我国境内居民个人想要到境外投资,唯一的方法就是在境外成立一家特殊目的公司(SPV),然后办理37号文外汇登记才能进行投资,但是境内很多个人居民因为对境外投资的经验不足,也是第一次办理37号文,不知道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37号文外汇(补)登记的材料有哪些?下面小编就把37号文外汇(补)登记的材料整理给大家。
 
37号文

一、境内居民个人以境内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资的,37号文所需要的材料:
 
1.书面申请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一式两份)。
 
2.境内居民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3.特殊目的公司登记注册文件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证明文件(如股东名册、认缴人名册等)。
 
4.境内外企业权力机构同意境外投融资的决议书(企业尚未设立的,提供权益所有人同意境外投融资的书面说明)。
 
5.境内居民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拟境外投融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或者合法持有境外资产或权益的证明文件。
 
6.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交易的真实性或申请材料之间的一致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二、境内居民个人参与非上市特殊目的公司权益激励计划的,37号文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一式两份)。
 
2.已登记的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外投资外汇《业务登记凭证》。
 
3.相关境内企业出具的个人与其雇佣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4.特殊目的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出具的能够证明所涉权益激励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5.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交易的真实性或申请材料之间的一致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最后就是,境内居民个人以境内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已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资但未按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还应提交说明函。至此,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37号文外汇(补)登记的材料就全部列举出来了,境内个人居民按照自己的情形准备好相应的申请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