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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注册私募基金对高管人员和注册资本的要求

日期: 2022-04-20 17:37:54

外资企业在办理注册私募基金的时候,跟我国内资公司一样都会面临对高管人员和注册资本的办理要求,这些要求都是为了确保私募基金后期能正常运营,有利于市场的规范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不受侵害。有经验的高管人员能给私募基金带来更多的收益,而注册资本是能让私募基金能更久的营运下去。下面就来看看外资注册私募基金对高管人员和注册资本的要求有哪些。

注册私募基金
 
高管人员的要求:
 
1. 在我国有从事股权投资经历或在金融类机构从业的经验;
 
2. 有2年以上在高级管理职务任职经历;
 
3. 有5年以上从事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或者从事股权投资的经历;
 
4. 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在近5年内没有违规记录以及尚在处理的经济纠纷诉讼案件。
 
注册资本要求:
 
1. 外资企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资本或者认缴出资不能低于200万美元,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
 
2. 注册资本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下来的那天算起的三个月内到位20%以上,余额在2年内全部到位;
 
3. 以股权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资企业,名称中要加注“股权投资基金”字样的,应具备:认缴出资应不低于1500万美元;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合伙人应当以自己名义出资,除普通合伙人外,其他每个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应不低于100万美元。
 
以上就是外资注册私募基金对高管人员和注册资本要求的全部内容,这里外资企业或者外国投资者用于出资或者投资的货币需要是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或者建议转为人民币之后再出资或者投资,这样子可以方便私募基金运营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