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是企业在发改委办理
ODI备案通过之后所发放的一个通知书,跟在商务部办理的通过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一样,都是企业办理ODI备案得目的所在,有了这两本证书,才能到银行办理外汇手续,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汇款投资。这个证书只有两年的有效期,可以在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提出延长有效期的申请,办理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延期手续。
在境外投资的过程中,企业还会遇到一些变更情形,这些情形如果不了解清楚的话,企业是不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到时被查询到话,可能会面临处罚,所有企业一定要好好了解一下变更情形有哪些,并且需要在有关情形发生之前向原备案或核准的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需要办理变更手续的情形:
1. 投资地点发生重大变化;
2. 投资主体增加或减少;
3. 主要内容和规模发生重大变化;
4. 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的其他情形;
5. 中方投资额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原核准、备案金额的20%,或中方投资额变化1亿美元及以上;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变更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1. 原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2. 变更申请报告;
3. 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或证明文件;
4. 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投资协议或投资框架协议;
5.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6. 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7. 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该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8. 最新经审计的该投资主体财务报表;
9. 该投资主体注册登记文件。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是企业境外投资必不可少的一个文件,如果没有这个通知书,企业在办理外汇手续的时候会无法通过,银行或者外管局会直接驳回申请手续,这样子国内投资主体就无法把投资金额汇出境外,无法对境外项目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