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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私募基金牌照的“双GP”模式衍生的几组架构辨析

日期: 2022-04-07 17:42:04

我们常说的私募基金“双GP”模式,是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中的一种模式,也就是由1名GP具备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并担任基金的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再由另一名不具备相应牌照的GP来担任管理人。但是,也有出现都持有私募基金牌照的“双GP”模式,而这种模式下衍生几组架构都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来详细的辨析。
 
双GP双牌照并不等于“双管理人”模式,只能算是“双GP单管理人”的范畴,因为与“双GP单牌照”模式一样,基金合伙协议中只约定了1名GP作为基金的唯一管理人,备案时也只填报一个管理人信息。因此也需注意,此时不担任管理人的持牌GP无法豁免合格投资者的要求,相当于是“双GP单牌照”模式了,毕竟另一个有牌照的管理人的权限相当于高管人员,而且还不能对私募产品进行私募基金备案。
 
下面有一张图能很好的诠释这个模式的情形:
 
私募基金牌照
 
总而言之,在目前监管的趋势下,“双GP双管理人”的模式相对稳妥和合规可行,而且对于“双GP单牌照”合伙基金的限制及要求尚不明朗,在操作层面也存在若干可供探讨的问题。但是还是要之后的监管发展,不排除未来出来规定,明确禁止未取得私募管理人牌照的GP参与基金管理事务和收取管理费,也不排除未来一段很长的时间可以一直使用“双GP双管理人”的模式。
 
不管如何,不管那种模式,当下还是需要把该备案的私募基金进行备案,把该需要申请的私募基金牌照进行申请,才是一家私募基金公司长久发展的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