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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号文外汇登记返程投资申请所需要的材料

日期: 2022-01-10 17:44:16

国内很多个人居民,也就是自然人以境内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资前,应向注册地银行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也就是37号文外汇登记。后续再境外投资获益之后才能向国内返程投资,自然人没有37号文就进行境外投资会被罚款,并且出具说明函详细说明理由,由相关外汇局按照个案业务集体审议制度审核办理补登记。

37号文外汇登记
 
37号文外汇登记返程投资的申请材料境内居民个人应提交以下真实性证明材料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以目前北京某银行为例,不同地区对于具体申请材料的要求或有细微调整):
 
1.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登记表需要申请人签字,一式两份);
 
2.书面申请(申请书需要申请人签字,一份);
 
3.拟办理个人境外投资汇登记申请的身份证扫描件;
 
4.特殊目的公司登记注册文件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证明文件;
 
5.公司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前述我国自然人在境内持有的内资公司营业执照、章程复印件(该股东应为拟办理外汇登记前述中国自然人在境内持有的内资公司营业执照、章程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商业融资计划书;
 
9.境内外企业权力机构同意境外投融资的决议书(中文版本及英文版本);
 
37号文登记一开始是由外汇管理局审批的,从2015年开始由银行接手办理,境内自然人只需要到内资公司注册地的银行进行办理37号文登记即可,有了37号文登记后面才能进行返程投资,这里需要注意一点的是,如果在办理37号文备案登记之前,自然人就以境内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资、投资或者融资等,被罚款以及补办登记的,需要到外汇监管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