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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号文个人境外投资备案怎么办理?

日期: 2022-01-07 17:21:20

37号文是国内个人到境外投资并返程投资的唯一合规途径,通常出现在搭建红筹架构的时候出现,如果不办理37号文登记的话,境内居民也就是自然人从特殊目的公司获得的利润和权益变现所得将难以调回境内使用。
 
37号文个人境外投资备案办理过程:
 
可以通过境内投资主体公司注册地的银行进行申报,且必须在WFOE设立前办理,这里的WFOE指的是外商独资企业。在实际的办理过程中,以境内公司注册地银行为办理机构,如有多家境内企业且所在地不一致时,则可以在主要企业注册地银行集中办理。
 
37号文登记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协助申请人准备、整理全套申请材料,并根据银行经办人员的反馈修改材料,直到办理银行审核通过,在《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上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并在外汇局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最终出具《业务登记凭证》。

37号文
 
境内自然人在办理37号文登记之前,可在境外先行设立特殊目的公司,但除支付公司注册费用外,不得发生其他出资行为,包括境外出资等,否则按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处理,可能需要交纳罚款、出具说明函详细说明理由,由相关外汇局按照个案业务集体审议制度审核办理补登记,这样子会导致你办理不通过。
 
37号文办理所需要的材料文件:
 
1. 申请书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2. 境内居民身份证;
3. 特殊目的公司登记注册文件;
4. 境内企业同意境外投融资的股东会决议;
5. 境内居民个人持有拟境外投融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的证明文件等。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境内个人被银行发现通过境外架构持股未办理37号文登记的,哪怕占股比例非常的小,境内实体公司都将会被处罚,不能办理任何股权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手续等,所以37号文对境内个人/自然人来说可以说非常重要,也是搭建红筹架构必不可少的登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