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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境外股权激励的37号文登记与ODI备案双重覆盖

日期: 2025-06-11 14:39:42

在全球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启了境外布局的征程,员工境外股权激励也随之成为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策略。在这一过程中,37号文登记与ODI备案犹如两座绕不开的“合规灯塔”,照亮企业前行的道路。

ODI备案双重覆盖

37号文,全称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针对境内居民个人。若企业员工参与境外股权激励计划,想合法持有境外公司股权并确保境外资金回流合规,37号文登记是关键一步。符合条件的员工,如持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进行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前,需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而ODI备案,即境外直接投资备案,主要面向境内企业。当企业出于境外股权激励目的,设立境外子公司或对境外相关主体进行投资时,就需办理ODI备案。其涉及商务部、发改委以及外汇局三个部门。商务部负责整体审批企业境外投资事项,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发改委监管企业境外投资行业流向,颁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外汇局则监管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境手续,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在员工境外股权激励场景下,37号文登记与ODI备案呈现出双重覆盖的态势。企业既要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37号文登记,保障员工个人境外持股的合规性;又要依据自身投资行为完成ODI备案,确保企业境外投资行为合法合规。这种双重覆盖并非重复,而是从不同维度为企业境外股权激励构建起严密的合规保障体系。

在办理这两项手续的过程中,涉及诸多材料准备、流程推进以及合规要点把控,若稍有疏忽便可能导致合规风险。而舒心企服在此领域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卓越,能够为企业提供从前期规划、材料准备,到各部门备案申请提交,再到后续监管指导的一站式服务,助力企业高效、顺利地完成ODI备案等相关手续,为员工境外股权激励的合规实施保驾护航。